安徽省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加V附赠申报指南)
一、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1. 依托单位必须为在皖注册的法人单位,提出申报的实验室已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
2. 依托企业建设的实验室是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能够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近3个会计年度每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3.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独立物理空间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米
4.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研究水平居省内一流,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
5.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30人。
6.研究领域与现有的省重点实验室不重复,主要学术带头人原则上不相互兼任。
二、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流程
(一)规划布局。省科技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需求,提出省实验室规划布局方案。
(二)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意向,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按要求组织编制省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方案,提出省实验室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
(三)可行性论证。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认定的省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组织进行可行性方案咨询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
(四)认定。对通过咨询论证的省实验室,省科技厅经公示后报省“一室一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予以认定。认定的省实验室统一命名为“×××(领域名)安徽省实验室”。(英文名称为“××× Laboratory of Anhui Province”。)
(五)编制任务书。经认定的省实验室实行目标管理,依托单位在可行性方案基础上,编制《安徽省实验室目标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同意后签订实施。
三、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扶持
省科技厅根据定期评估结果,对评估为“优秀”和“良好”的省重点实验室,在项目、经费上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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