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加V附赠申报指南)
一、合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
1.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
2.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在2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在孵企业数2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10家以上)。
3.以孵化与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管理团队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70%以上,接受过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在20%以上;
5、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
二、合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申报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三、合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申报奖补政策
1、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奖补。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孵化一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合肥市各区设立了不同的奖补政策,如高新区20万、经开区10万,瑶海区5万等(具体奖补以当年政府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合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指南》的相关内容,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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